第(1/3)页 杰森愣愣地望着拉斐尔手上的枪。 这是他从来没有使用过的武器,因为杀伤力太大。 蝙蝠侠绝不会允许罗宾使用这种武器。 “杰森!” “你真的能心平气和地告诉自己,为了所谓的程序正义,必须要饶过像小丑和小丑女这样就应该被枪毙一百遍的罪犯吗?” “你真的忍心看到更多的人被他们杀害吗?” “看看你身上的伤,虽然囚禁你的人是小丑,但是这么长的时间里,你敢跟我说哈莉·奎茵没有折磨过你吗?” “哪怕只是为了你自己, 你都不应该放过他们!” 拉斐尔用希冀的眼神注视着杰森的双眼。 杰森不敢看他的眼睛。 “我知道你在犹豫,你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下得去手。” 拉斐尔语气变得轻柔。 “我并不是在勉强你,我只是想让你明白一个道理。” “有的时候,杀人是迫不得已的选择。” 闻言,杰森的身体猛然一震。 杀人是迫不得已的选择…… 迫不得已…… 是啊。 如果不杀掉那些凶恶的超级罪犯,又怎么可能让社会恢复平静? 如果所有的一切都严格按照法律执行, 又有谁能制裁那些手眼通天的有钱人? 如果不是因为哥谭治安混乱, 又哪里会有蒙面义警生存的土壤? 这些可不都是迫不得已吗? 总要有人去做那些不被大众认可的行为, 那为什么这个人不能是杰森·托德? 蝙蝠侠从不杀人,可也正是因为他的不杀,才让阿卡姆疯人院里的罪犯一次又一次的逃出来作案。 蝙蝠侠当然是伟大的,他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了哥谭,可伟大从来不等于绝对的正确。 至少在此时,杰森心里的某种声音正在逐渐扩大。 有没有一种可能,蝙蝠侠是错的? 除此之外,一直被布鲁斯压制着的,根种在杰森天性当中的偏激与愤怒悄然蔓延。 如果杀死罪犯是蝙蝠侠永远都不会做的事情,那就由他来做! 时至今日,死在哈莉手中的哥谭市民超过了七十人! 杰森凭什么饶过哈莉,他有什么资格饶恕哈莉! 仅仅因为哈莉的精神疾病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