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“前女友”是个可怕的名词-《以玫瑰之名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他扭过头看她,拧了拧眉,把电视关了,手突地伸向她睡衣的钮扣,俊眸一深,“今天是安全期吗?”

    “呃?”她一愣,随即明白他在问什么,脸哗地红了,推开他探入衣内的手,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他扭头去拉抽屉,她拉住他,摇摇头。

    他眨了下眼,“那我先睡了。”他把他那边的床头灯拧灭,转过身去。

    不一会,她就听到他发出睡熟的酣声。

    她抬手把书页折好,放回床头柜,拧灭灯,也慢慢躺下来,在黑暗里睁着眼睛,感觉此刻,自己的心象朵娇弱的花,被雨一淋,落红满地。

    早上闹钟响起,陶涛极不情愿地睁开眼,头重脚轻。夜里好象做了什么梦,却又想不起来梦的内容,仿佛大脑被什么刺激到了,一直兴奋到天明。

    她扭头看向枕边人,饱满的额头,高高的鼻梁,方正的下巴,薄薄的嘴唇抿得很紧,头发稍有些蓬乱,腮边冒出几根胡渣,可她还是觉得他很帅。

    婆婆季萌茵说他和公公象一个模子铸出来的。

    季萌茵现在是军区文工团的团长,常年带团在外演出,回青台时,她就独自住部队大院。在季萌茵二十七岁时,军区参谋长,也是她老公,坐直升机去基层部队视察,没想到,途中天气恶变,直升机被雷电击中,坠落在海里,机上无一人生还。季萌茵当时正怀有六个月的身孕,三个月后,生下了华烨。

    这件事,陶涛是听父亲说的。父亲与季萌茵老家是同一个小县城。季萌茵是小县城第一个女兵,又做到大校,又为丈夫守节几十年,在父亲那一辈人的眼中,不亚于一个女神般。

    女神很少笑,除非是接待宾客时或看到华烨时,嘴角才会稍微弯一下。在她的卧室里,有一张放大的华烨父亲的照片。当她凝视那张照片时,陶涛在她眼中看到一丝属于女人的柔弱。

    陶涛对季萌茵是敬畏的。当季萌茵同意他们结婚后住到外面时,她偷偷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说实话,她真的不知道与这样德高望重的婆婆怎么相处。好象近也不是,远也不是,只能也当女神一样膜拜。

    华烨还没醒,这有点异常了。他在部队大院长大,有晨练的习惯。小区里有健身房,他通常和她一同起床,她做早饭,他去跑步或者游个泳。

    “华烨!”她推推他。

    他蹙了下眉,翻过身去,将背对着她。“知道了,我一会就起来。”

    原来他醒着。

    她笑了笑,起床梳洗了下,去厨房热牛奶、烤面包、煎鸡蛋。华烨的早餐一向西化,她跟着入乡随俗。

    华烨穿了件咖啡色的睡袍,腰带系得紧紧的,他依着厨房的门框,淡淡的晨光从窗外透进来,给她的发丝镀上了一层金边,有几缕黑发从馆着的发结里漏了出来,拂着她的脖颈有些痒,她不住地甩呀甩的。

    他迟疑了下,觉着那几根碎发碍眼,走过去,替她别在脑后。

    她回过头,对着他灿烂一笑,“今天不去运动吗?”

    “有点累!”眼帘低下,遮住淡漠的黑眸。“早餐好了吗?吃完我送你去取车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她开心得把眼睛瞪得大大的,眉飞色舞。

    “好象我经常骗你似的。”他摇摇头,拿起餐桌边的杂志翻着。

    她乐呵呵地跑过来抱着他的腰,把头埋在他怀里蹭呀蹭的,“老公,我好幸福!”

    他眨了眨眼,不自在地挣了下,“好了,好了,去端牛奶吧!”

    去四s店的路上,路过一个药店。她脸红红地低下头:“老公,我们家那个--民生用品该补一补了。”

    他瞟了瞟药店,没吱声,继续专注地开着车。

    她有点窘,十指绞着,把头朝向窗外,再没讲话。

    下车时,她推开车门正要下车,他从后面拉了她一下。

    她回过头,他的眼睛幽深,离得那样近,她却什么也看不清。

    “小涛,我们----我们要个孩子吧!”

    “呃?”她怀疑她是不是听错了,定定地盯着他。

    他倾倾嘴角,“我三十一了,我们该要个孩子了。开车小心。”他摸了下她的头,把车门关上,走了。

    她象个傻子样立在原地,半天都回不了神。

    孩子?怎么突然要孩子了?

    “华烨---”她转过身,想喊住他,昨晚经艺那通电话,她还没告诉他呢!

    他的车已消失在上班湍急的车流中。

    华烨从后视镜里看着陶涛越来越远,渐渐地成了一个小白点,他轻轻地叹了一声。

    今天早晨不要开庭,他直接去了事务所,有个当事人约了和他见个面。

    事务所设在滨海路,建在一个坡地上,下了坡,就是海滩,周围花木葱葱,环境很幽静。

    滨海路,也是青台的爱情大道。热恋中的情侣,都喜欢把第一次约会放在这里。

    想当年,他和沐歌-----

    他突然呆了呆,深深的呼吸,自嘲地闭了闭眼,拾级上楼。

    “华律师,”虽然他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,而且还是排在最前面的那一个,但他坚持员工称呼他为“律师”。

    “早上好!”他礼貌地对负责替他整理资料的秘书一笑。

    “泰华的乐董今天有个临时董事会要参加,她想把与你见面的时间改到明天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早晨我要出庭,那就放到下午吧!”

    秘书点点头,转身出去忙了。

    日程突然腾空,他一时感到有些茫然。手边积压的事情很多,可就是提不出精神来办理。手指轻轻地叩着桌面,眉头打了个结,有一种压抑了太久的疼痛慢慢地从心底泛起,疼得指尖微微发颤。

    办公室朝南,阳光直射到桌面上,他眯起眼,看着光线里浮动着的几粒灰尘,对着阳光,缓缓地张开了左手的手掌。

    不细细看,不会发现掌背上有一个白色的疤痕。他看着那疤痕,脑子一下子整片整片的空白。

    也是现在的季节,滨海路上秋色迷人。他牵着沐歌的手站在海滩上,看太阳一点点沉入海水之中。

    “华烨,我明天去巴黎。”沐歌的声音很轻,轻得象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。

    “是演出吗?”他笑着问,嘴角噙着一丝自豪。沐歌是青台乐团的大提琴手,已经出过两张专辑了。

    “去进修二年。华烨,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回来,我们分手吧!”她抬起眼,娇柔的面容上有一种决绝的坚韧。

    “小傻瓜,你放心去吧,我会等你。”他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,以为她是替他着想。

    二年,不过七百多个日子,比起他们四年的恋爱,又算什么?

    过了两天,他去她公寓找她。她苍白着一张脸,唇瓣上没有一丝血色,额头上冷汗涔涔,手中握着病历本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选择,这是我出国深造的唯一机会。”她一声不吭地打掉了他们的孩子,而他根本不知道她怀孕了。

    他跑下楼,狂乱地在城市里乱窜,最后钻进一家酒吧,拿自己的胃当调酒器使,在酒吧里把各种颜色的酒调试了一个通宵。

    清早,他满嘴燎炮地走出来,跌跌撞撞又来到她楼下。他听到低沉而又忧郁的音符从她的门内传出,那就是一种情感,但没有一丝杂乱,没有一丝惶然。

    他默默地转身而去。

    她走的那天,在机场给他打电话。他一听出她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。他站在事务所十八层楼顶上,看着飞机轻灵地、毫不留情地飞驶而过。

    天很蓝,楼顶有谁栽满了菊花,秋天的味道喷香地扑进鼻腔,呛得他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他照常上班、开庭、应酬,除了酒喝得猛些,和以前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发小张弘拉他去吃韩国烤肉,他在烤架上抹油时,不知怎么把手背朝了下,皮肉烤焦的异味弥漫在整个餐厅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烤熊掌还是烤凤爪?”张弘站在医院的走廊上,脸都青了,“你算什么大男人,就那么拿不起放不下?”

    他想笑一下,却没成功。

    以那种决绝的方式离开的人,为什么在二年之后又要回来呢?

    她竟然还记得他的手机号。

    昨天,他收到一条短信,是一串陌生的数字。“我已到北京,明天十点的飞机到青台。”

    他心里面一阵抽痛,突然知道这是谁了。这样讲话的方式,仿佛她以前出外演出结束,回来时告知一声。

    他接到短信后,总会早早地去机场等着。她一下飞机,就能看到他温柔的笑脸。

    现在要去吗?

    他闭上眼,胸口激烈地起伏着,嘴角浮出一丝苦笑。过去这么久了,她还是能轻易扯动他心底的某根弦。

    墙上的挂钟叮叮咚咚地敲了九下,他突地跳起来,拿着车钥匙急急下楼。

    他对自己说,他不是去接她,只是想看着她功成名就、荣归故里是什么一幅模样!

    车在通往机场高速上疯狂地疾驶,风呼呼地在耳边刮过。有海的辉映,青台的天空总是很蓝,蓝得刺眼。

    他停好车,时间已快接近十点了。

    心扑通扑通地跳着,扶着电梯上行时,指尖都发了白。出关处挤满了人,他避开人群,走进附近一家书店,在门边挑了个可以看到出关处全景的角度。

    飞机很准时,十点刚到,机场广播里播送从首都机场起航的航班已抵达青台机场。他控制不住心头的震颤,心跳极快,一下一下,没有规律地撞击着胸腔,隐隐生疼。

    不一会,她夹在鱼贯而出的旅客之中,走出了通关处。

    米色的风衣,灰白的牛仔裤,微微弯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,脖子上随意搭配了一条涂鸦风格的长围巾,还是那么优雅,还是那么清丽。这种气质只有沉浸于艺术殿堂之中的人才会显现。
    第(2/3)页